《大清经》云∶槐木者,虚星之精,以十月上巳取子,新瓦瓮盛。上二物,冶下筛,分等,以麻油和涂之。
五十日如弹丸许,百日如枣许。《产经》云∶伊芳尹曰∶盖贤母妊身当静;安居修德,不常见凶恶之事。
又方∶以矾石拭疣上七过,即去。此药以助正气为主,病进时则病气强、正气弱,药不能制也。
《大清经》云∶七月七日采藕华七分,八月八日采藕根八分,九月九日采藕实九分,冶合,服方寸匕,日别五度。而诸生子有痴、疵、丑恶者,其名皆在其母,岂不可不审详哉。
考高者,百四五十岁,下者不失八九十,无夭年者,正是得此菊力也。 〕《千金方》∶治小儿体有赤疵,赤黑方∶摘父脚中,取血贴疵上,渐消。